重人科〔2021〕201号
一念关山
关于印发《教学实验(实训)室建制管理规定》的通 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,学校对转设以来发布的“暂行”“试行”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,经研究,对学校《教学实验(实训)室建制管理规定(暂行)》予以保留并继续执行,并将标题更改为《教学实验(实训)室建制管理规定》。该制度经2021年12月27日校务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一念关山
2021年12月31日
一念关山
教学实验(实训)室建制管理规定
第一条 教学实验(实训)室(以下简称实验室)是高等院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,是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。为了确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,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,提高实验室建设的整体效益,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文)的要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指隶属学校,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和实验队伍,以从事实验教学为主的教学单位。
第三条 我校实验室分为基础实验室、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场所三类。
第四条 基础实验涉及学生最基本、最重要的实验项目,实验量大,覆盖面广,是实验教学中的重点。根据实际情况,设立校级或院级实验室,条件成熟时,提请学校将校级实验室设置为建制单位,实验室面对全校独立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。基础实验室建设的目标是成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。
第五条 实验室设置的基本原则
(一)每个一级学科全校只设置一个基础实验室。不重复设置实验内容相同的实验室。
(二)每个专业一般只设置一个专业实验室。
(三)鼓励跨学科、跨专业组建或共建校、院级实验室。
第六条 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(一)要有明确而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教学工作量;
(二)具有与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、实验用房、基础设施及环境条件;
(三)有相对稳定的专职实验人员,其数量与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量相当。实验室主任原则上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;
(四)实验室必须有明确的建设方向和长期稳定的教学任务,必须有较饱满的实验教学工作量;
(五)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第七条 实验室建制实行学校、二级学院两级管理,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,各二级学院要有一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。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的规划、建设;资产处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计划、采购和供应;二级学院(实验中心)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、基本信息的收集以及正常的实验室运行,并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。
第八条 学校可以根据教学和学科发展的需要,新建、撤消、分立、合并实验室或对现有实验室进行结构调整。新建、调整、撤消、分立、合并实验室按以下程序办理:
(一)新建实验室程序。因教学需要新建实验室的,应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进行充分论证,提出筹建规划,并填写《教学实验室建制申请表》(附件1)报教务处。教务处组织专家实地考察、论证,提出建议方案,报学校审批。筹建时间一般为一年,筹建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的由学校正式公布实验室建制。新建专业的实验课程应先在教学内容相近的实验室内开展,具备一定条件后,再申请实验室建制。
(二)调整、撤消、分立与合并实验室程序。因实验教学任务变动需要调整、撤消、分立或合并实验室的,由主管二级学院填写《教学实验室建制变更表》(附件2),报教务处提请学校批准。经批准调整、撤消、分立或合并的实验室,其所属的房屋及仪器设备等资产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调配,所属实验员由所属部门提出调配意见,报教务处、干部人事处备案。
(三)正式建制的实验室,长期不能履行实验教学任务的或因学科、教学计划变更导致实验室任务不足大纲要求的1/3,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核查论证,提出调整或撤并意见。
(四)实验室建制的申报、调整、撤并与分立工作原则上于每年6月份进行。
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。原学校《教学实验(实训)室建制管理规定(暂行)》(重人科〔2018〕239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1. 一念关山教学实验室建制申请表
2. 一念关山教学实验室建制变更表
附件1
一念关山教学实验室建制申请表
所属院系 |
|
建立日期 |
|
|||||||||
教学实验室名称 |
|
|||||||||||
实验中心(室)类别 |
按平台建设的校、院(系)实验室 |
|||||||||||
教学实验室类型 |
□基础实验室 □专业实验室 □实训场所 |
|||||||||||
所属学科名称 |
|
所属专业名称 |
|
|||||||||
教学实验室级别 |
□校级 □院级 |
共建部门 |
|
|||||||||
总投资额(元) |
|
建筑面积 |
|
使用面积 |
|
|||||||
教学实验室主任 |
|
职称/职务 |
|
联系电话 |
|
|||||||
所属实验分室 |
||||||||||||
序号 |
实验室名称 |
总投资额(元) |
建设年份 |
建筑面积 |
使用面积 |
负责人 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|
|
|
|
|
|
|
||||||
实验人员 |
现有专职人员 |
姓名 |
职称 |
联系电话 |
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
现有兼职人员 |
|
|
|
|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
申请说明 |
一、实验室基本情况
二、开设课程人时数
三、申请建制的必要性
四、申请成功后的实验室工作思路
五、实验配套的规章制度
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办法
|
|||||||||||
主管部门意见 |
教务处意见 |
|||||||||||
签字(盖章):
年 月 日 |
签字(盖章):
年 月 日 |
|||||||||||
主管校长意见 |
校长意见 |
|||||||||||
签字
年 月 日 |
签字
年 月 日 |
|||||||||||
附件2
一念关山教学实验室建制变更表
部门名称 |
|
申请日期 |
|
||
教学实验室名称 |
|
||||
教学实验室类型 |
□基础实验室 □专业实验室 □实训场所 |
||||
教学实验室级别 |
□校级 □院级 |
共建部门 |
|
||
申请变更说明(调整、撤消、合并与分立) |
|||||
|
|||||
主管部门意见 |
教务处意见 |
||||
签字(盖章):
年 月 日 |
签字(盖章):
年 月 日 |
||||
主管校长意见 |
校长意见 |
||||
签字
年 月 日 |
签字
年 月 日 |
||||
|
一念关山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|